玻璃幕墻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有關內容:
一、排查整治范圍
對全市所有已竣工驗收或交付使用建筑的玻璃幕墻,包含微晶玻璃板等人造板材的組合幕墻等進行深入排查摸底。重點排查高層建筑、人流密集區域、青少年或幼兒公共活動場所,以及有安全隱患投訴的既有建筑的玻璃幕墻。
二、排查整治方式
采取房屋建筑產權人(含使用人、管理人及受產權人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,下同)自查、屬地住建部門核查、市局督導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。
三、排查整治內容
按照“誰擁有誰負責、誰使用誰負責、誰主管誰負責、誰排查誰負責、誰整治誰負責”的原則,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和房屋建筑產權人使用安全第一責任,迅速開展全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安全隱患排查整治,全力消除安全隱患,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。主要排查以下內容:
?。ㄒ唬┤粘>S護情況。包括既有建筑玻璃幕墻日常使用安全維護檢修檔案建立、主體責任落實、日常使用、維護和檢修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,以及維護資金的到位情況。
?。ǘ嶓w安全情況。對照《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辦法》《建筑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》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:
1.開啟門窗是否存在不靈活,發生過墜落,五金件有銹蝕、斷裂、變形、松動和損壞脫落等情況;
2.結構膠(密封膠)和密封條是否存在氣泡、老化、永久變形、龜裂、開裂、斷裂和脫落等情況;
3.建筑幕墻玻璃(包含微晶玻璃板等人造板材)是否存在裂縫、破損、異常變形、脫落等情況;
4.受力構件是否有變形、錯位、松動、損壞及防腐涂層發生銹蝕等情況;
5.建筑玻璃幕墻是否存在雨水滲漏情況;
6.是否發生過使用安全問題及整改情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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